遊客住房須知◎

無論住宿露營,入園遊客皆需遵守入園須知之相關規定。

屋舍及住房內提供的各項設施(如:電視、吹風機、電話、電冰箱、遙控器、咖啡機、浴巾),請代為保管妥當與小心使用,如有遺失或不當損害,需按照實務價格賠償。此外,任何私帶或農場內提供電器,未小心電源使用或使用完未將電源取出,而釀成之各項災害,房客需賠償農場所有災害損失。  

 註:農場提供各項電器用品,如不確定正確使用方式,請勿使用或立即詢問農場服務人員﹔若未詢問,則表示使用者已熟知所有電器之安全使用方式。

房內陳設家具、床組,禁止隨意搬動,若經發現需賠償物品維護費用500元整。  

入房時間為當日下午3點,退房隔日午11點,請遊客注意。

凡當日訂房房客,完成入房手續後要求退訂,需扣款20%,若超過一小時則不予辦理房間退訂手續。

若有攜帶寵物,需告知訂房人員,並遵守園區寵物管理等相關規定,若違反者農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房客無條件退房離開。  

園內禁止酗酒或賭博 或夜晚11點後喧嘩吵鬧,若經發現,農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房客無條件退房及離開,並報警處理,以免影響其他房客安寧與安全。

特別條款:住宿屋舍因為木造建築,為顧及屋舍安全,渡假木屋內外5米、林間木屋2米內,全面禁止吸煙、燃火、點蚊香或煮水等相關之情事,若經發現請房客立即無條件退房此外,造成警報器響起,除退房外需額外賠償客房維護管理費8000,請房客務必配合以免造成公共意外若造成任何財物損失,房客須完全負起賠償責任。過年期間:農場全面嚴禁施放煙火,違者無條件退房離開。

農場內不提供訪客進出,若需進入農場請至櫃檯辦理訪客登記或繳交入園清潔費後才允進入,擅自進入農場若經發現,需負擔擅自入園費每人1000元整。

 

◎寵物相關規定◎  僅開放小屋森林本規定於2003年3月1日起開始生效

欲攜帶寵物來訪的住客,需於訂房時事先告知訂房人員寵物大小、數量及種類﹔若未告知者,農場有權現場拒絕入房,並不退還訂金。

若未確實告知寵物相關資料者,於辦理入房時,櫃檯人員有權進行房務上的調配,以符合相關規定﹔若已辦理入房,請立即至遊客中心辦理寵物承諾保證,或選擇無條件退房。

原則上小狗如米格魯、貴賓、雪納瑞(六公斤以下)...可以訂渡假木屋或林間小屋(但需帶狗狗的小家或床被),林間小屋可放室內、渡假木屋一律放陽台;而中大型犬如黃金獵犬、拉布拉多、麥盯狗只能訂渡假木屋,因為那邊陽台才有夠大夠舒服的棲息地(放置在門前的陽台內),這部分請寵物主人們多包涵。(渡假木屋的陽台真的是很寬敞、舒適又可避雨,請寵物主人們放心)

攜帶寵物之主人,在辦理入房時,需簽署同意配合農場寵物相關規定,並對寵物進入室內的環境維護做承諾,此外需繳交1500元之保證金。若退房時於房內發現寵物毛髮,寵物之排泄物、味道,房內物品損害、污損或寵物甚至於床上睡過之痕跡,農場將沒收全數之保證金。(因為在此發生很多糾紛,也讓農場造成極大損失,請寵物主人們多包涵)

渡假木屋之寵物只許住在陽台,但一概不得進入房內,若經發現第一次先沒收500元保證金,第二次除沒收全數保證金外,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房客立即退房,並不得要求房間退費。

應寵物主人要求,若要求寵物必須入房,每隻寵物需繳交入房清潔費500元,不過仍需符合不得於室內上廁所、上床、物品損害及產生明顯異味等規定,違者即沒收保證金並賠償營業與物品損失。

◎寵物相關規定將會確實執行,請寵物主人們務必配合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