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話訂房程序

直撥訂房中心電話072366931 or 088861281

告知訂房日期、房型間數、姓名、電話

訂房後三天內預付 30%之訂金金額

銀行: 合作金庫高雄港都分行 (銀行代碼006)

帳號: 5241─717─330680

戶名:石牛溪 企業社

ATM轉帳手續費17元/銀行電匯30~100元

匯款後回電告知訂房日期、姓名、匯款金額

告知後即完成訂房手續

您只要在入房當日攜帶您的個人證件或匯款單來

即可辦理入房登記

 

 

◎入房相關規定:  

*辦理入房時間為下午三點至五點,未能到達請事先通知,來電通知者最晚保留至19點,網路訂房最晚保留至22點  

◎退訂房相關規定:

*      七日前辦理退房扣總消費金額 之20%

*      三日前辦理退房扣總消費金額 之50% (電話訂房者全額扣款)

*      一日前辦理退房扣總消費金額 之80% (電話訂房者全額扣款)

*      當日辦理退房扣總消費金額之100% (電話訂房者全額扣款)

 

◎辦理延期相關規定:

● 訂房五間以下辦理延期者,需於入房五日前辦理延期,但須於辦理當日三個月內使用﹔若非於五日前辦理延期者,則不予保留並全額扣款。

 

● 訂房五間以上辦理延期者,需於入房七日前辦理延期,但須於辦理當日三個月內使用﹔若非於七日前辦理延期者,則不予保留並全額扣款。

 

● 入住前夕在太平洋海域有颱風形成(非熱帶低氣壓),若有旅行期間遇及颱風的疑慮,於入住前三天晚間七點前仍可辦理延期 ,以三個月為限;若要求退訂,則仍需依照上述扣款原則須扣除總金額50%,其餘款項將退還給訂房者。若於三天前未告知辦理退訂或延期,且入房當日未達風災退訂房相關規定之條件,則不 得以颱風或天候條件不佳為理由受理退訂或延期。

 

●延期過後,即不得要求再辦理延期或退訂。

  ◎風災退訂房之相關規定◎   本規定於2004年6月1日起開始生效

使用條件:本相關規定,須為住房日前一日中午12:00起至住房日當日,屏東地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時,方可適用。

*  退訂:若辦理退訂房,需負擔總住房費用20%,作為手續費用;其餘款項,將全數以匯款方式退回訂房者,並完成退訂房手續。

*  延期:若辦理保留訂房,方可將您之前所付款項,全數保留三個月,以供您之後訂房使用並不可要求退費;但辦理保留後訂房,一但確認後除再遇天災因素,否則不得再次更改日期。

*  在尚未符合風災退訂房條件要求事先退訂或延期者,在入房日確定仍不符合條件,則視為訂房者放棄辦理入房。